|
|
|
|
|
|
|
淄博市体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,正县级建制。机关内设办公室、人事科、训练科、竞赛科、群体科。直属七个事业单位:体育运动学校、市体育馆、竞技体育学校、游泳训练中心、体育科研所、体育服务中心、体育产业办公室。
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对全市体育工作进行管理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近、中、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。 一、 运动训练:建立全市少年儿童业余训练体系,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审批和管理,组织田径、游泳、乒乓球、射击、举重、体操等十几个项目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运动训练,组队参加省以上体育竞赛,审批等级运动员,为优秀运动员办理农转非,负责优秀运动人才的引进和交流,制定运动训练管理措施和奖惩制度。 二、 体育竞赛:制定年度全市竞赛工作计划安排,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,审核公布市级比赛最高纪录和年龄组纪录,对竞赛场地器材的规格标准进行审定,培训和审批等级裁判员。 三、 群众体育:积极宣传、贯彻《体育法》和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;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和各个阶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,组织开展适应不同人群的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;评选和推荐全民健身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;组织开展各种评先树优的争创达标活动;积极筹措资金,实施全民健身工程;建立并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点,在全市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;培训并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。
四、 体育科研: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科学选才工作,指导科学训练,对运动训练实施医务监督(训练监控、营养和恢复措施实施),组织我市运动员参加省、市比赛资格审查,负责淄博市青少年、儿童、老年人体质监测,研究开发科研课题,推广体育科研实用技术和成果,组织淄博市体育科学学会活动。
五、 体育产业:对体育产业进行开发,依法对体育市场进行管理,负责中国体育彩票在本地区的发行工作,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体育市场法规条例的制定和执行。 被国家体委和国家人事部授予“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先后三次荣立 “集体二等功”,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直部门政绩考核先进单位,是多年的省级业余训练和群众体育先进单位。
2004年在希腊雅典举行的第二十八届奥运会女子气步枪射击比赛中,我市运动员杜丽为中国奥运代表团夺得第一枚金牌,并实现了淄博奥运金牌零的突破,一枚沉甸甸的金牌,不仅圆了淄博人的奥运金牌梦,也在淄博体育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。 |
| |
|
|
|
| |